
我局前期发布三批《四川省“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的公示》,现均已公示期满。经研究,现将第一批认定的“失联”“空壳”企业予以公告(名单附后)。
自公告之日起,列入上述名单的企业应主动申请注销或通过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方式退出行业。对未主动办理退出行业事宜的企业,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采取注销、吊销、收回经营许可证,取消经营资格,以及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吊销营业执照等相应措施。

(源自:四川省地方金融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