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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监管新规落地:促规范发展 迎政策利好

阅读:133 创建:2020-09-27

       9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化解风险,促进小额贷款公司(以下简称“小贷公司”)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通知》的下发,对于小贷公司行业来说是重要利好。”中国小额信贷联盟常务副理事长白澄宇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通知》的印发实施是逐步建立健全小贷公司行业监管制度体系的重要举措,将促进整个行业规范发展。《通知》还为小贷公司提供了更为优惠的融资政策, 再次肯定了小贷公司在支持小微和“三农”事业、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12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机构9074家,全行业实收资本9478亿元,贷款余额10043亿元。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通知》对小额贷款公司行业亟待明确的部分经营规则和监管规则作出规定,有利于遏制监管套利、促进规范监管、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通知》从规范业务经营、提高服务能力的角度,对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范围、对外融资比例、贷款金额、贷款用途、经营区域、贷款利率等提出了具体要求。

       此外,《通知》还明确指出“加强监督管理,整顿行业秩序”,从明确监管责任、完善准入管理、实施非现场监管、开展现场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建设监管队伍、实施分类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净化行业环境、开展风险处置、依法市场退出11个方面全面促进小贷公司行业规范发展。有业内人士表示,这将有利于整个行业正本清源,可以预见,小贷公司行业将加速优胜劣汰。正规合法、专注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小贷公司未来发展也会越来越好。

       在业内人士看来,《通知》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给整个小贷行业吃了一颗“定心丸”,可以说为小贷公司未来的发展带来重大利好。

     “《通知》第一条就明确提到改善金融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业务,提高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等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的服务水平,践行普惠金融理念,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理事肖飒认为,这强调了小贷公司从事的是金融服务。

       2008年,原银监会曾印发《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与《指导意见》相比,此次下发的《通知》给予了小贷公司更多的优惠政策,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回应了小贷公司增加融资杠杆的需求。”白澄宇表示。

     《通知》明确指出,“银行可以与小额贷款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合作,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融资”。此外,《通知》明确,“小额贷款公司通过银行借款、股东借款等非标准化融资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倍”。

       白澄宇进一步解释到,《指导意见》中并没有特别明确银行和小贷公司之间的关系,而《通知》明确指出二者可以依法合规开展合作,并且将小贷公司向银行借款融资比例由原先净资产的50%扩大到100%,意味着融资比例进一步放宽,可以预见未来小贷公司和银行合作的业务空间将进一步扩大。

       此外,《通知》还明确,“经营管理较好、风控能力较强、监管评价良好的小额贷款公司,经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可依法开展发行债券、以本公司发放的贷款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股东借款等业务”,并表示“通过发行债券、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形式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4倍”。这也给小贷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明确了相应的政策依据。

(源自: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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